关于公布2018年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的通知
来源 :365-588
日期:2018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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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调查单位:
为保证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的有关规定,本行政机关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。2018年4月24日起,将对以下单位(附件1)通过随机抽选方式进行检查,具体检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在检查过程中,行政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《统计执法检查“六不准”规定》(见附件2)的相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
感谢你单位对政府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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